救灾和物资保障处

承担灾情核查、损失评估、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,拟订省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,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,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、调拨和紧急配送,承担省救灾款物的管理、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,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、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。


负责人:曲元竹

办公地点:省应急厅办公楼231室

日常办公电话:0531-51787920

办公时间:8:30-12:00;13:00-17:00(工作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