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
负责非煤矿山(含地质勘探)、石油(炼化、成品油管道除外)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,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、标准,指导监督非煤矿山、石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。监督检查非煤矿山、石油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。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产使用情况。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工作。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。
负责人:刘国梁
办公地点:省应急厅办公楼216室
日常办公电话:0531-51787886
办公时间:8:30-12:00;13:00-17:00(工作日)